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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法开展税务筹划的主要三个路径

长期以来,税收筹划一直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词,甚至被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。要讨论或实施税收筹划,首先必须明确税收筹划的一些原则,否则我们可能会偏离方向甚至违法。  


 1。合法性是税收筹划的基本前提

许多企业经营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甚至停留在两件事上,第一是会计,第二是发票,许多人认为发票就是“税收筹划”  当然,通过互联网或各种书籍,我们也看到了许多介绍或所谓的税务筹划案例。不幸的是,大多数计划无法实施,也无法运作。  主要原因包括对税法和政策缺乏了解,对非税收成本考虑不足,“规划”实际上是逃税,缺乏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和团队等。  障碍之一是合法性问题,即计划是否符合法律规定,特别是税法。  

合法性是税收规划的一个更重要的特征。首先,这是形式上的合法性。关联交易的安排和纳税申报、减免及优惠待遇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。第二是实质性合法性。经济交易和纳税的性质符合实质性税收标准和税收立法的目的。  从传统的“税收计划”中可以看出,我在这里加了一个引号。例如,通过使用账户和发票进行“规划”将面临很高的法律风险。  背景是在新常态下,我国税收增长趋于缓慢,税收政策和征管范围不断缩小。  从税收立法的角度来看,我们目前正在推进“六税一法”。营业税改增后,我们的营业税将会消失。严格来说,根据现行规定,每年超过500万的营业额将被认定为普通纳税人,所使用的发票将被转换为增值税专用发票。在许多以前的房地产和金融投资领域,传统的发票“规划”所面临的涉税法律风险将大幅上升。  《税收征收管理法(修订草案)》明确将“骗取税收优惠”纳入“偷税漏税”范畴。此外,逃税和逃税犯罪之间的界限并不特别清楚。在这种背景下,传统的不合规和不规范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风险。  包括金融信托在内的税收立法正在加快,包括股权转让的税务检查,税务检查每个人都有深厚的感情  在此背景下,从实体法的角度来看,整个税收筹划的法律合规性要求越来越高,低违法成本将成为历史。  

从实际征管角度看,在国家加强法治和依法治税的背景下,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活动。从2014年开始,国内外反避税高潮迭起,规范性文件出台。  税务企业信息不准确的情况正在逐步改变,这也是不争的事实。特别是随着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的通过,相关信息已经成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律义务。众所周知,许多以前的计划都是基于不对称信息。  


 2。依法实施税收筹划的三种方式

因此,传统的“税收筹划”没有很好的规范性,没有依据。合法合规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理性的必然选择。  结合我们所做的大量案例,我认为税收筹划可以从宏观到微观分为三个层次  一战略结构层面,企业应建立税收结构,如集团总部、总部、母公司和控股公司的安排和规划。业务转型下集团内部业务的整合。金融投资公司股权结构的安排等。  我们在北京接触到的这一项业务不能单独核算,因为“业务从业务转向增长”。根据税法政策,它可能受到高适用税率的约束。然后我们帮助他们拆分业务,以减轻税收负担。  二是商业模式层面,主要通过合同中涉税条款的制定来实现。  例如,商业促销政策和节税考虑、并购交易模式的选择、重大交易涉税条款的安排和规划等。  我们还与该领域的一家大型企业取得了联系。推广政策在税法政策的适用上与税务机关有所不同。此案表面上是一场税收纠纷,实质上是一场税收筹划。换句话说,企业在安排经营活动的过程中需要理解并善于运用税收政策。商业促销政策的安排应与税收相结合,实现税收优惠。  第三个层面,税收管理层面,主要是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和成本扣除政策  例如,对行业和地区适用税收优惠资格、适用递延税政策、对成本和费用适用税前扣除政策等。  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数不胜数。  


三个层次对应于我们企业的战略决策层、经理层和业务部门。因此,税务筹划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,需要不同的人参与,特别是税务结构的构建和业务模式的选择,没有公司中高层管理者的参与和支持是无法实现的。  例如,促销政策的选择,如果没有市场部门等其他部门的参与,税收筹划可能不会很好。  因此,税收筹划是一个相对全面的问题,需要对各种因素进行统筹规划。  例如,今年上半年,股权投资特别大。许多投资者寻求我们的帮助来优化税收结构。  遇见了几个非常大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案例。这些投资者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的注册资本非常低。目前,公司保费非常高,已缴纳个人所得税3亿至4亿元。主要原因是股权结构相对简单,个人直接持股,转让收入需要立即缴纳个人所得税,无法实现延期纳税的功能。  对投资者来说,如果他们有持续投资的安排,他们实际上可以通过公司平台实现间接持股,从而享受特殊的税收待遇和延期纳税。  

作为投资载体,合伙企业也将面临一定的风险。  还有一个案例,一个自然人投资者在2012年实现了利润,但当时没有纳税。然而,在今年的检查过程中,税务局认为他应该就这项利润缴税。在这种情况下,企业问我们是否应该纳税。我们知道合伙企业不是纳税人,根据有关规定,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当年实现的收入和未分配的收入,税务机关要求以此为基础纳税,即合伙企业不具备递延纳税功能。  这种安排的规划在股权投资过程中应该是非常重要的,特别是对于经营资本的企业而言。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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